我刚代理了一个美国婴幼儿玩具品牌,计划拓展百货渠道,参加哪个玩具展合适?跪求美国、加拿大宠物玩具相关标准
1、我刚代理了1个美国婴幼儿玩具品牌,计划拓展百货渠道,参加哪个玩具展合适?
亲,我推荐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主办的中国玩具展,2014年已经是第十3届了,从规模上看,已经超过12万平米,大陆规模第1;从展商数量上看,去年展商已经超过1000家,今年突破1300家没问题。展会的发展说白了还是消费市场催热的,再加上这是个品牌展会,对经销市场的推动,起到了引领市场潮流的作用,如果您代理的国际品牌,选择这个推广招代理商没问题。
2、跪求美国、加拿大宠物玩具相关标准
建议你直接看美国的玩具协会的网站。你在网上搜索 toy industry association,可以找到他们的官网。或者你可以先咨询中国玩具协会,看他们是否可以提供类似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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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玩具出口到美国做什么认证
儿童玩具外贸出口1般都做什么认证?怎么办理?
儿童玩具外贸出口需要的认证大概分为3大类:欧盟CE认证、美国CPC认证、日本ST认证。
1、儿童玩具出口美国需要做CPC认证,测试标准为ASTM F963 和 CPSIA ;
ASTM F963是由美国商务部国家标准局主持制定的美国玩具检测标准,目前新版本号为ASTM F963-11,并已于2012年6月12日成为强制标准。
CPSIA化学测试,即2008年8月14日由美国布什签署生效的安全改进法案。该法令是自1972年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成立以来严厉的消费者保护法案。新法案除了对儿童产品中铅含量的要求更为严格外,还对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中的有害物质邻苯酸盐的含量做出新的规定。
2、儿童玩具出口欧洲需要做欧盟CE认证,测试标准为EN
71、REACH、EN
62115、GS认证;
CE认证CE标示(CE Marking)是产品进入欧盟境内销售的通行证。欧盟为了保障其会员国内人民生命与财产安全,陆续订出了许多安全指令,规定出许多需要粘贴CE标志的产品,如机械、低电压电气产品、电磁兼容性产品等,而指尖陀螺所属的玩具类目也在CE认证的范围内。
EN71:欧盟市场玩具类产品的规范标准。该认证的意义是通过EN71标准对进入欧洲市场的玩具产品进行技术规范,从而减少或避免玩具对儿童的伤害。
REACH:是1个涉及化学品生产、贸易、使用安全的法规提案。REACH指令要求凡进口和在欧洲境内生产的化学品必须通过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等1组综合程序,以更好更简单地识别化学品的成分来达到确保环境和人体安全的目的。
EN62115:电动玩具标准。
GS认证:出口德国需要的认证。GS认证以德国产品安全法(GPGS)为依据,按照欧盟统1标准EN或德国工业标准DIN进行检测的1种自愿性认证,是欧洲市场公认的德国安全认证标志。
3、儿童玩具出口日本需要做ST认证
玩具安全标准ST:1971年,日本玩具协会(JTA)建立了日本安全玩具标识(ST Mark),用以确保14岁及以下儿童玩具的安全,主要包括3部分:机械物理性能、可燃安全性和化学性能。
儿童玩具出口认证办理流程:
1,咨询报价及产品测试项目
2,签订合同,填写申请表
3,寄送样品至实验室测试
4,实验室测试合格,出具合格的证书及报告。
5、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颁布新版玩具标准???
近日,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发布最新版(ASTM)F963-2008玩具标准。该标准在2007年版本的基础上加入了1些新的要求。它们分别是磁铁、弹性系绳球(溜溜球)、包装薄膜以及绳、带和橡皮筋。 与现行的2007年玩具标准相比,2009年新版本的主要变化为:
1.玩具箱 玩具箱不再受制于ASTMF963标准,而由“消费者安全规范ASTMF834标准”监管。
2.磁铁和磁性元件 已为危险性磁铁和危险性磁性元件引入了新定义和新的滥用测试。 a.危险性磁铁和危险性磁性元件的新定义: •磁通量指数大于50; •小物件(使用小物件测试器)。 b.新滥用测试(必须连续进行) 接收时循环测试→冲击测试→扭力测试→张力测试→循环。 c.修改后的要求 对于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1般玩具,在滥用测试前后,不能含有任何危险性磁铁或危险性磁性元件。 要求在供8岁以上儿童使用的兴趣、工艺和科研套装式产品的包装上贴上安全标签。
3.可燃性 关于硬性和柔韧性玩具的现行可燃性测试程序的章节已经被修改,而布料的可燃性测试程序已加到附件A5中去。
4.发音玩具 推拉式玩具的要求和测试方法已经被修改。称重已经变为脉冲声的C-权峰值声压级要求进行Lcpeak参数测试,每1边的“驶过测试”都得测量两次。
5.折叠装置和铰链 经修改后,这1章节的要求已不只限于用于承载儿童体重的玩具。因为无论玩具是否用于承载儿童体重,铰链都可能呈现潜在的夹伤危险。•折叠装置 不仅对用于承载儿童体重的玩具,也对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可能能承载儿童体重的玩具判断儿童能否坐在产品上的1个方法是证实产品表面能否容纳产品针对的年龄段儿童的臀部宽度。受制于这些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儿童能坐在里面的玩具手推车、儿童能坐上去的玩具椅子或儿童尺寸的烫衣板等的折叠装置。 锁定装置的特定测试方法已被引进。当按照折叠装置的1般使用方法向产品施加45磅的力(200N)时,折叠装置应能维持其建议的使用状况。对单动锁定装置来说,启动开锁机制至少需要10磅的力(45N),而双动锁定装置至少需要两个不同的独立的动作来开锁。双动锁定装置没有力量要求。 •铰链 在先前版本的ASTMF963标准里,铰链线空隙的要求适用于用于承载儿童体重的玩具;而新标准则要求所有的玩具沿着铰链线在固定部分和重量超过1/2磅(0.2KG)的可动部分之间都要留有空隙,所有玩具都得按照此要求进行生产,如果铰链线中的可触及间隙能通过1根直径为3/16英寸(5MM)的小棒,则铰链的其他任何位置也同样可以通过直径为1/2英寸(13MM)的小棒;如玩具珠宝盒和音乐盒等。
6.某些有球形端部的玩具 经修改后,这1章节的要求已不只限于供18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和学前玩偶,也适用于供18到48个月儿童使用的重量小于1.1l磅(0.5KG)的螺钉、螺丝和螺栓状玩具,以及包含附在轴或把手上的球形或半球形端部的玩具,这些玩具应被设计成端部不可通过或穿过辅助测试夹具孔的全部长度。
7.溜溜弹性系绳玩具 该要求引入了1项新的豁免权。用长度大于70cm(27.6英寸.)的手腕或脚踝带系住的,供使用者踢或扔后可以回到使用者处的运动用球,不受制于溜溜弹性系绳玩具的规定要求。
8.把手和方向盘上的下鄂陷入 •新的安全担忧: 儿童下巴可能会陷入固定安装在18个月以下儿童出牙期可接触到的以下类别玩具上的把手和方向盘上 a.供儿童站立玩耍用的可活动桌子 b.大型玩具 c.静止在地板上的玩具 d.供儿童行走时玩耍用的拖拉式玩具 e.骑乘玩具 •新的安全要求: 把手和方向盘上的缺口如果能通过厚度大于0.5英寸(1.3cm),面积为0.75×0.75英寸(1.9×1.9cm)的块状物,则同样应该能够通过厚度大于0.5英寸(1.3cm),面积为1.5×2.5英寸(3.8×6.35cm)的块状物。
6、5 美国对中国玩具出口设置的技术贸易壁垒有哪些?
美国1系列关于玩具出口的强制性标准的制定与实施,使我国玩具出口遭遇了频繁的强制性标准壁垒,这些强制性标准壁垒主要包括安全性标准、法律性标准、认证制度标准与市场准入标准。 (1) 安全性标准 ASTM F963――美国玩具安全标准是由美国商务部国家标准局制定,并在1976年正式颁布的全国性的针对玩具产品的安全标准规范,在1998年、2007年、2011年被先后修订为ASTM F963-
03、ASTM F963-07 和ASTMF963(2011版)。该标准主要针对14岁以下年龄段的儿童玩具产品的生产技术与安全性能的测试方法,包括物理测试和化学测试,如冲击试验、压力试验、跌落试验、包装材料的重金属的限量标准和PVC中的增塑剂邻苯2甲酸酯的限量标准等,旨在降低玩具产品在正常使用与滥用时可预见发生的事故率。 (2)法律性标准 CPSC 16CFR是由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所制定的美国联邦消费品安全法规第16部分(16 CFR),属美国国家强制性规定,具有联邦法律的地位。任何玩具生产商、销售商都必须严格执行,如CPSC发现在市场销售的玩具存在安全缺陷或玩具有潜在的危险,有权要求玩具生产商、销售商回收在市场上销售的全部玩具。对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CPSC有追究玩具生产商、销售商法律责任的权利。对不符合ASTM F963 与CPSC 16CFR等规范的玩具产品将采取强制性的法律手段,如召回、伤害赔偿、司法诉讼等处罚。对于不符合ASTM F963标准进口的玩具产品,则在海关进行直接扣押或者禁止入关。 (3)认证制度标准 由美国玩具产业协会和美国国家标准协会于2008年5月1日共同宣布的《玩具测试和安全认证系统计划草案》规定:第1,对玩具生产商实施分级审核和强制认证,检测频率为每年1至6次不等,且费用由供货方承担;第2,所有出口美国的订单在出货之前必须抽样送第3方实验室测试出示ATSM F963证书,并且根据测试结果进行改进以满足其要求;第3,所有的原材料供应商都须提供有效的相关测试证书,如油漆粉、重金属、可燃性等的测试,并要求定期抽查送到SGS/ITS实验室做测试,1旦发现不合格产品,即取消与其合作并退货。该草案中关于玩具产品的强制性质量安全测试和认证手续非常繁琐,部分条款缺乏合理性,导致我国玩具产品的出口成本剧增。 (4)市场准入标准 《2008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由美国前总统布什签署,该法案中的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与国际标准相比更为苛刻,市场准入标准大幅提高。如该法案将儿童用品涂料的铅含量限值从0.06%降至0.009%,缩小了近7倍,并且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永久性禁止3类邻苯2甲酸盐DEHP、DBP及BBP,暂时性禁止3类邻苯2甲酸盐DINP、DIDP及DNOP。美国先后实行的这1系列强制性标准使美国玩具市场准入由“宽进严出”逐渐转变为“严进严出”。早期,进口玩具在美国的市场准入更为宽松1些,如在正常情况下,外国玩具产品出口到美国的入关检测项目少,绝大多数产品能顺利通关。但在进入市场后的管理程序上较其它国家严厉,具有“宽进严出”的特点。如果产品在消费者使用过程中出现因产品质量与安全问题导致的事故,产品立刻会遭到召回甚至追究司法责任。但是,美国的《2008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规定:对美出口的儿童产品须实行强制性第3方检测,2009年1月10日开始,自愿性标准ASTMF963将转化为强制性标准;2009年8月14日前,玩具上必须加贴可追溯性的标签。美国玩具的市场准入制度不再宽松,玩具市场准入制度和执行管理上明显转变成为“严进严出”。另外,美国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规交叉、重复。针对玩具行业与玩具产品的法规和标准,美国实行全国性与地方性立法并存的管理方式,在某些方面的规范出现交叉、重复,甚至某些地方法规和标准严于国家法规,如宾夕法尼亚、马萨诸塞、俄亥俄3个州都对填充玩具和洋娃娃规定了专门的地方性规定,其中包括填充物的材料要求、标签要求以及检查测试要求等;华盛顿州颁布了关于含铅产品的标签法案,规定大于40ppm的产品都要附贴标签;加州在2009年实施的禁止销售邻苯2甲酸盐浓度超过0.1%的玩具等等。交叉、重复立法使得美国技术性贸易壁垒更灵活、隐蔽,市场准入标准不断提高。